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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镇二OO七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 施 方 案
为了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促进全镇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按照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加强党风廉政法规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纪律教育,按照“为民、务实、廉洁”的要求,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切实解决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章的理解认识,提高贯彻党章、遵守党章的积极性,受教育面要达到95%以上,其中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学习率要达到100%。
2、开好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要致力于提高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进一步规范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方法。会前要搞好民主测评和征求群众意见工作,会后要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措施的情况,对重点部门和单位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指导、检查和解决问题。
3、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重点抓好严格控制会议和严控改建、装修办公楼、禁止公款旅游活动。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歪风。
4、切实加强干部工作纪律,进一步严肃党的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和党的生活纪律,努力做遵守和维护纪律的模范。
(二)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
继续坚持重点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的违法案件和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加强查办案件的协调工作,继续实行办案责任制,分工负责,归口管理。要切实发挥查办案件促进治本的作用,注重惩教结合、惩防并举,及时抓好典型案例剖析和警示教育,有效预防同类问题的重复发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整合信访资源,建立和完善经常性工作机制,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
(三)采取扎实措施,着力抓好反腐败治本工作。
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工作作风,减少文件,严控会议。继续要求每名副科级领导全年下基层解决辖区内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并作为年终领导述职、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2、要继续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建章立制,规范所有具有收费罚没处置权的部门或单位的收费行为,及时上缴收费,不得坐支滥用,否则,将予严肃处理。
3、继续深入村务公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村务公开要抓规范、抓落实,联村领导全面负责,加强监督检查,巩固工作成果;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也要在往年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面推开。
(四)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进一步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力度。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政策。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红包”以及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和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继续认真纠正在征用建设土地、城镇房屋拆迁、社保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2、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继续对退耕还林政策落实情况、国债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强廉政监察,认真解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效能监察,重点督促落实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质量。抓好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
(五)加大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工作力度。
坚持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落实党政领导责任,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完善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信息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运作,全面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
二、落实措施
一是抓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把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进一步加强对《党章》、《实施纲要》的学习和宣传,深化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而带头执行责任制,自觉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
二是抓领导,健全工作程序,确保党风廉政建设顺利进展。镇“责任制”小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实施,并继续开展争创“三廉洁”,推行“一承诺”活动。
三是抓责任,量化分解任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对今年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按照各部门工作性质、领导干部不同业务分工,明确每一项工作任务的分管领导,再由分管领导组织督促各部门将责任目标进一步量化,逐一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及具体承办人,并提出落实的时限和具体要求。做到人人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真正形成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
四是抓检查,督促责任落实,力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每年7月份和次年1月份,各副职领导及镇属各部门要分别就上半年和全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向镇“责任制”小组写出专题报告(正职要同期向区“责任制”小组报告)。镇责任制小组将协调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下去,检查了解党风廉政责任目标的执行情况。在检查中,要帮助解决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督促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在手上,真正抓出实效。
五是抓考核,分出优秀等次。在各部门自查基础上,年底由镇“责任制”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按照年初制度的考核目标、内容及要求,对各责任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综合评价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是抓奖惩,严格责任追究。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取得突出成绩的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不落实或不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不抓不管,出了问题不认真解决,有案不查、办案不力、不住址履行监督检查责任,严重失职者,要按照《规定》处理办法和量纪标准,予以追究。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根据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及要求,按照镇委领导分工,党政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领导对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对有关专项工作负责。具体职责:
黄定新(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承担主管组织、人事、人大、武装、村、政务公开工作等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查道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全镇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承担分管财税、商贸、统计、扶贫、世行、重点项目申报、农村财务管理、村、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工作等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陈道筠(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主要负责压缩机关开支、控制会议和印发文件,组织协调查办案件,严格机关干部管理,推行领导下基层现场办公和机关安全事务,完善领导干部廉政鉴定、廉政档案制度、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承担分管党务、机关、青年、妇联、宣传、广电、纪检监察、政法、信访、工会、减负工作和腰店、新堰、双垭三个村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陈世勉(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主要承担协助人大、行风评议、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村务公开的组织推行工作。承担分管民政、社保、卫生、劳务输出、宗教、老区建设以及田心、快活、学坊垭三个村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高发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主要负责农业、林业、水利项目的发展计划,安全监督检查。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教育、科技、乡镇企业、防火、防汛、安全生产等部门及七里、星火、新庄三个村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王小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主要负责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口执法监察及服务站的优质服务工作。承担建立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移民、土管等部门政务公开以及窑头、愚公、河心三个村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吴义喜(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要负责征兵和村务公开工作。承担分管武装、交通、环保、农电、集镇和凤凰、三坪、王家河、街道四个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编辑:谢承功)